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系列讲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福建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系列讲座将于4月份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单位所在地在福州地区的各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含临床医学、护理学、医技、中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
二、 时间地点
继续医学教育系列讲座时间均安排在每周四下午3:00,地点分设3处:医药技讲座地点设在福建省立医院科研周转楼6层国际学术厅和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功能厅;护理学讲座地点设在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六楼学术中心。
三、 课程安排
继续医学教育系列讲座课程每月更新一次,具体内容可登录福建省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fjma.org.cn或搜索“福建省医学会”官网)中的继续教育板块进行查询。
四、 学分授予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系列讲座的学员可获实名制I、II类学分,每人全年可听讲12次,每次(3学时)授予0.5学分。I类学分颁发6次,计3学分;II类学分颁发6次,计3分,共计颁发I、II类学分6分。
五、 入场券办理
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系列讲座入场券仍按继续医学教育(含医学、医技、中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继续医学教育(护理学专业)分别办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 规定,继续教育培训费按学时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3元/人、学时,故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系列讲座按45元/人收取培训费。
各有关单位可组织学员自愿报名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系列讲座,参加讲座的学员将培训费用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汇总后转账至福建省医学会账户,转账备注栏上请注明“继教系列讲座”,并在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到省医学会财务科开具发票,凭发票领取学分卡。学分卡办理时间截至3月30日,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再办理。
本通知下达后,2017年度入场券停止使用。
联系人:赵春霞、王玉芳,联系电话:0591-87822616(赵)、87854253(王)。
帐 户:福建省医学会
账 号:3500189630705000126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