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学会会长岗位职责
1.召集、主持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
2.领导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工作。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福建省医学会副会长岗位职责
1.协助会长指导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工作。
2.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决定。
3.按照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工作的组织实施。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在会长的领导下,主持学会秘书处的全面工作。
2.主持制定学会秘书处的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负责部署、检查、总结年度工作,掌握学会各方面的工作动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会工作的开展。
3.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及业务能力。
4.主持学会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学会各类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工作。
5.开展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拓宽继续医学教育的渠道,负责抓好通讯教育的编辑发行工作。
6.抓好学会的组织建设,发展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壮大学会队伍,对外开展联络工作。
7.负责学会的咨询开发工作。
8.负责全省医学鉴定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督促工作情况。
9.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协助秘书长抓好秘书处日常工作落实,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按照秘书处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协助秘书长指导、检查、督促各专科分会工作开展。
4.秘书长外出时,授权其行使秘书长职责。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学会新的理论、规章制度及政策方针。
2.负责全面开展后勤服务保障的综合性工作。
3.负责组织文秘、影印、招聘、人事调配、考核、奖惩、离退休干部和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
4.起草文件、报告、通知、规章制度。
5.负责文件、信函、通知等的收发、登记、呈批、分发、转发和催办。
6.负责对外来文件做好登记汇报,做到文件处理慎密妥善,上传下达准确及时。
7.负责接待来访客人,做到热情、礼貌、周全。
8.负责会务组织、记录工作,做到安排合理、及时、无差错,记录周详。
9.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计划编制、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工作,做到降低支出、杜绝浪费。
10.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讨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11.负责文秘、印章、档案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各级文件文书、档案的分类、编号、组卷、保管以及办理借阅手续等。
13.负责建立、建全综合部体系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14.审阅学会综合性的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大事记和年鉴。
15.负责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工作。
1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学会工作总结、领导会议发言稿和宣传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2.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草拟学会综合性的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大事记和年鉴。
3.协助做好办理学会各种文件和所需上报材料的整理工作。
4.承办公文、图书资料、档案等文秘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
5.落实学会各种活动、会议的会场布置工作,做好各种活动的接待工作。
6.做好各部门文件和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
7.做好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发放、登记和管理等工作,做好公司公章的使用登记工作。
8.做好下发和外来文件的登记、传阅、归档和信件寄发工作。
9.做好各种文件的存档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学会新的理论、规章制度及政策方针。
2.负责建立学会党支部,在专科分会中建立党小组。
3.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4.研究学会重要事项并组织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结果协调组织方案的实施。
5.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6.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协助建立学会党支部,在专科分会中建立党小组。
2.根据支部会议研究结果协调组织方案的实施。
3.协助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组织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协助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原始凭证,并添制会计凭证,登记各种明细账及总账,每月对账,结账。
2.负责组织学会年度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3.履行原始凭证的审核职责。
4.及时准确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同时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5.定期办理纳税申报,缴纳各种税款,并代扣代缴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
6.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统计报表、经费收支情况表等财务报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力求做到收支平衡,当好财务参谋。
7.定期向学会报告财务情况,提供重要的财务信息。
8.定期向相关业务部门报送业务活动的财务收支情况。
9.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对学会的审计和检查等工作。
10.妥善保管好会计资料和会计档案。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确保资金安全。
2.要严格支票和银行帐户的使用和管理,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完整。
4.严格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的保管,建立各种票据的领用和注销制度。
5.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6.负责学会人员工资、津贴和福利的复核和发放工作。
7.负责职工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缴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学会新的理论、规章制度及政策方针。
2.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安排、落实鉴定工作拟定工作计划,掌握办案进度,并作阶段性统计分析与总结。
3.负责审阅疑难、复杂案例的鉴定材料,决定案件的受理、中止及终止,审核鉴定专家学科组成。
4.主持鉴定会议,把握工作程序。
5.安排、落实来访、咨询的接待工作,解决鉴定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纠葛。
6.负责档案管理和专家库信息的动态管理。
7.负责收集、汇总全省鉴定信息,筹备全省鉴定工作会议。
8.主持鉴定工作例会,组织案情分析讨论,审核鉴定文书,确保鉴定文书工作质量。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按照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开展各项鉴定工作。
2.仔细审阅委托书和有关材料,提出受理、中止、终止、向有关机构调取材料等意见并拟发相关文件、通知(函)。
3.做好抽取专家工作的准备,确保涉及相关学科的专家能够满足鉴定需要。
4.向当事双方充分告知鉴定程序、规则、规定、鉴定专家学科设置等事项,组织当事双方共同完成专家抽取工作并告知鉴定费缴纳程序。
5.认真做好鉴定会前准备,掌握争议要点,整理诊治经过概要。
6.安排鉴定会时间并寄送相关通知。
7.办理鉴定会专家劳务费的报领。
8.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完成鉴定书文稿,并按规定呈送校对,审核后发送。
9.对媒体采访、部门领导查询以及人民法院的质询,须及时向主任报告,商定答复意见,涉及技术性的专业问题须请专家鉴定组组长或其他专家组成员研究后作出书面答复。
10.如需专家出庭质证,与法院就质证的问题及专家出庭费用进行沟通,根据质证的问题联系鉴定组组长及相关专家,做好出庭前准备工作。
11.认真办理来函、来访、发函登记、材料签收、移交等手续,妥善保管资料、函件、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12.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耐心告知、解释、沟通,缓解矛盾。
13.核查鉴定费收缴手续,对已收取鉴定费后改为中止、终止的案件应报告主任,经秘书长批准,按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学会新的理论、规章制度及政策方针。
2.审核专科分会申报学术会议的计划和计划汇总表。
3.审核学术会议的征文通知、邀请函和正式通知。
4.审核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会议管理考核的材料,并作阶段性总结。
5.鼓励、引导专科分会与台湾相应学术团体建立联系,签订协议,开展闽台交流。
6.审核专科分会填写的申报省科协年会分会场和重点学术活动的《申请表》。
7.主持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评审会,并组织专家评审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申报材料。
8.协同专科分会申办或承办国内、华东地区学术会议。
9.完成福建省卫计委、福建省科协等上级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学会学术活动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2.收集整理专科分会申报学术会议的计划,并将计划汇总。
3.修改、打印或复印学术会议征文通知、邀请函、正式通知。
4.收集、整理学术会议结束后的归档材料和学术会议管理考核的材料。
5.做好专科分会邀请台湾专家的报备工作。
6.引导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会议申报省科协学术年会分会场和重点学术活动,并配合专科分会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7.收集、整理和汇总各单位申报的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材料,并做好评审会的筹备工作。
8.做好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公安、消防和向福州市商务局申请展会专项资金的报备、申领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福建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主任职责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学会新的理论、规章制度及政策方针。
2.做好全国级、省级继教项目管理工作,协同委科教处做好省级继教项目的评审工作。
3.做好会议、培训班的发文工作和省级继教学分的审核工作。
4.做好《福建医学资料汇编》编辑发行工作、做好同新华印刷厂的协调工作。
5.做好通讯继续教育的学分发放工作,包括资料审核及学分保管发放。
6.做好继教系列讲座的组织安排工作,包括课题的报送、课程安排、老师联系、讲座学分发放、场地工作人员的协调等。
7.做好职称的学分验证工作,包括协同委科教处做好晋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的学分验证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做好《福建医学资料汇编》的报名和发行工作,包括报名、培训费的催交、《继教讲座》栏目专家稿费的汇款。
2.做好同新华印刷厂的协调工作,确保印刷厂及时印刷、运输及发放至学员手中。
3.做好省级继教学分的审核工作,包括每年近千场会议、培训班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按规定准确发放学分。
4.做好国家级继教学分的发放工作,包括每年二百场会议、培训班按规定准确发放学分。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学会新的理论、规章制度及政策方针。
2.安排发展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及收缴会费等工作。
3.审核并修改专科分会的建设规划。
4.审核专科分会年检材料,并做好专科分会年检的协调事宜。
5.督促任期届满的专科分会按时换届,参加专科分会换届改选的2次常委会议,并组织换届会议。
6.审核成立新的专科分会的申报材料,参加新建专科分会筹备组的2次会议,并组织成立大会。
7.审核推荐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委员候选人及青年委员候选人的材料。
8.督促任期届满的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换时换届,审核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的换届材料,并组织青年委员会的换届会议。
9.审核成立新建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的申报材料,审核青年委员候选人,并组织成立大会。
10.督促任期届满的专科分会学组换时换届,审核专科分会学组的换届材料,审核成员候选人。
11.审核成立新建专科分会学组的申报材料,审核成员候选人。
12.审核专科分会资料汇编。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规章和方针政策,开展相关工作。
2.做好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入会申请、发证及收缴会费等工作。
3.起草专科分会建设规划。
4.收集年检材料,并配合专科分会按时年检。
5.通知任期届满的专科分会,按照专科分会换届改选流程做好换届改选工作。
6.收集、整理成立新的专科分会的申报材料。
7.收集推荐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委员候选人及青年委员候选人的材料,并及时上报。
8.收集、整理、汇总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的换届材料。
9.收集、整理成立新的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的申报材料。
10.收集、整理、汇总专科分会学组的换届材料。
11.收集、整理成立新的专科分会学组的申报材料。
12.收集、整理专科分会资料汇编,并联系印刷厂排版印刷。
13.认真做好材料整理、存档工作。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学会新的理论、规章制度及政策方针。
2.组织、安排、落实福建医学科技奖评审工作,拟定工作计划,掌握评审进度,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3.负责审阅申报项目分组;审核评审组专家人员名单,组织召开初审会议。
4.负责安排科技奖初审项目公示事宜。
5.组织安排召开科技奖终审会议。
6.组织安排召开科技奖颁奖大会。
7.负责材料管理。
8.负责中华医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省科协开展的青年运盛奖及紫金奖的推荐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按照福建医学科技奖申报、评审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2.服从安排,执行项目审查责任制。仔细审阅每项申报项目,不合格的项目退回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3.做好科技奖项目的分组,及专家筛选的工作。通知专家初审会议时间地点。
4.认真做好科技奖初审会前准备,安排会议时间并寄送相关通知;在评审会召开前3天再次提醒专家。
5.联络福建卫生报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公示,并在福建省医学会网站上发布公示内容。
6.认真做好科技奖终审会前准备,寄送相关通知;在评审会召开前3天再次提醒专家。
7.认真做好科技奖颁奖大会会前准备,寄送相关通知,落实获奖人员参会;在评审会召开前3天再次提醒获奖人员准时参会。
8.遵守科技奖工作保密原则。
9.认真做好中华医学科技奖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及报送工作。
10.认真做好省科协开展的青年运盛奖及紫金奖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及报送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学会新的理论、规章制度及政策方针。
2.依照拟定工作计划,举办科普活动,确保质量。
3.负责收集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反馈。
4.做好举办科普活动中各项协调工作。
5.不定期组织科普工作者的研讨会。
6.对专科分会的科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7.做好对媒体的接待工作。
8.及时做好阶段性统计分析与总结。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2.服从领导安排,举办科普活动,确保质量。
3.负责收集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反馈。
4.协助做好科普活动中各项协调工作。
5.认真组织科普工作者研讨会。
6.对专科分会的科普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上报。
7.及时收集资料,做好阶段性统计分析与总结。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职责自福建省医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